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国壹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闽富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1748元,退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吴翘园人民 陪 审员胡海林

人民陪审员 尚薇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聂露

书记员符林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