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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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宁上菱电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曲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查封被告济宁上菱电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余额110000元; 二、查封期限1年,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在查封期限内,未经本院许可,只准存入,不得支取。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书面申请;未申请续行查封的,查封期满后查封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