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中州铝业高科有限公司 洛阳豫港龙泉高精度铝板带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河南中州铝业高科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36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扣押(保全金额共计36万元)。 保全费2320元,由申请人洛阳豫港龙泉高精度铝板带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