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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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2440.41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被告***垫付款3321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1元、鉴定费2910元,合计3321元,由原告***承担60元,被告***承担3261元(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被告***应将负担的费用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
裁判日期 | 2020-7-1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