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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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花溪绿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11民初14086号 原告:贵阳花溪绿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黔平,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绍阳,贵州云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民族不详,住***。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贵阳花溪绿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