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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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559055.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对被申请人***的保全金额以4893671.50元为限,对被申请人***的保全金额以270000元为限,对被申请人***的保全金额以399103.5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