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坤舟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武汉微思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坤舟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武汉微思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10401.15元及违约金(以10401.15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元,由被告坤舟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