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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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全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南京衡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南京衡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劳务工程尾款52559元及逾期利息1114元,合计5367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2元、保全费855元,合计2247元,由原告***负担250元,被告南京衡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392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
裁判日期 | 2020-9-30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