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市浦东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潍坊物业公司
上海和丰织造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用益物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陈建强、***、***、***、***、***、***、***、***要求判令确认被告***、上海浦东新区潍坊物业公司就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过户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陈建强、***、***、***、***、***、***、***、***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2-03
发布日期 2020-0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