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 南昌瑞欣制衣有限公司 江西省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江西省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南昌瑞欣制衣有限公司货款394003.4元和利息(利息根据实际所欠货款从2017年1月19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二、驳回南昌瑞欣制衣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江西省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064元,鉴定费5000元,合计18063元,由南昌瑞欣制衣有限公司承担7839元,江西省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0225元(含鉴定费5000元)。反诉费1517元,由江西省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0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