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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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6065.57元;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07元;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6元,减半收取计15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