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嘉永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641,929元,由本院退回1,396,781元,其余1,245,148元与本案起诉材料一并移送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