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益金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益金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156928.6元,并应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其中7700元自2019年2月2日起算,13800元自2019年3月27日起算,135428.6元自2019年4月18日起算);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益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元、诉讼保全费1354元; 三、***应对***、***上述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3元,减半收取计1816.5元,由***、***、***负担,应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