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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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宁0104执保728号 高强: 申请人高强与被申请人浙江约瑟电器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728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解除对高强名下的宁A×××**号车辆的车户的查封。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人高强与被申请人浙江约瑟电器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728号执行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