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