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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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半月潭村民委员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502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03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负担150元,被告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半月潭村民委员会负担150元,被告***、***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