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市鑫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569元(***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476.02元,因***减少诉讼请求,故一审法院予以核减。一审法院予以退还案件受理费1907.02元给***),由***负担1249元,***负担1320元。司法鉴定费409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已预交),由莫朝辉负担256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负担15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0.45元(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已预交),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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