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市恒诚投资有限公司
湛江市十方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粤0891民初1081号民事判决;

二、限湛江市恒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3073.97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0元,由***负担389.26元,湛江市恒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180.7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15元,由***负担865元,湛江市恒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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