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2015)广海法初字第79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78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负担。世界私人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78元,由本院向其清退人民币453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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