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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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
法院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500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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