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325执2406号

被执行人李国庆罚金一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3刑终212号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移送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认为,本案应予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3刑终212号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