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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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因案涉事故予以支持赔偿的各类损失合计758072元,由被告***向原告***、***、***、***、***赔偿628457.60元,被告***向原告***、***、***、***、***赔偿129614.40元并对被告***赔偿款项中的110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86元减半收取2193元(原告***、***、***、***、***预缴2193元),由原告***、***、***、***、***负担193元,被告***负担1500元,被告***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8-31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