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住宏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永川工程分公司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市住宏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借款债权8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430元,由原告***、***共同负担13350元,由被告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