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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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款项82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2元,减半收取936元,财产保全费1030元,合计1966元,由原告***负担181元,被告***负担17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