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利用有限公司 重庆尊渝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重庆尊渝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管理服务费共计3000元; 二、驳回重庆尊渝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8元,由重庆尊渝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06元,由***负担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此义务,对方当事人应于判决所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