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房宝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6栋13层1301号房屋的主卧卫生间空调镀锌风管及拉杆进行维修,

对次卧马桶移位,对地热系统温度控制问题进行维修,对主卧、次卧木地板破损部分进行更换、缝隙过宽部分进行处理,对保姆间不锈钢门套划痕进行维修,对屏风压条进行维修,对耳门进户门进行维修,对生活阳台安全通道门进行维修,对客厅顶面脱落、翘边墙纸进行维修,对主卫镜面、地面打胶进行处理,对书房门墙面出现裂缝进行维修,对次卧阳台门密封不严进行维修,上述所有维修内容均应当达到被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质量标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836元,由原告***承担2918元,由被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29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3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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