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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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粤0306民初26977号 原告:深圳市申凯电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蒲学凯。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光达,广东宝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双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熊炼。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新宁县,系被告员工。 原告深圳市申凯电子有限公司和被告广东双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深圳市申凯电子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光达和被告广东双沃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查明的事实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申凯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25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