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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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海利食品有限公司 阜阳市达益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阜阳市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临泉县交通北路西侧水榭花都清溪苑14号楼201-213室、15号楼201-212室(扣除204室、210室)、叠翠苑1号楼201-212室归阜阳市海利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市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停止对临泉县交通北路西侧水榭花都清溪苑14号楼201-213室、15号楼201-212室(扣除204室、210室)、叠翠苑1号楼201-212室的执行。 案件受理费66400元,由被告阜阳市达益置业有限公司(原阜阳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