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阜阳世纪财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19)皖1203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500元。 三、驳回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合计120元,由***负担13.23元,阜阳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6.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