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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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镇巴县方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镇巴县粮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镇巴县仁村乡煤矿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2020)陕0728执39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执行申请费28880元,由被执行人镇巴县仁村乡煤矿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