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海子村油房壕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土地流转费15700元。

案件受理费192.5元,减半收取96.25元,由被告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海子村油房壕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26
发布日期 2020-11-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