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521执恢267号

申请执行人:韩孟根敖其尔,男性,****年**月**日生,蒙古族,住***。

被执行人:陈长青,男性,****年*月*日生,蒙古族,住***。

本院执行的韩孟根敖其尔申请执行陈长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人民币7895元(含执行费人民币:50元),该案执行标的已结清。申请执行人可支取,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内0521执恢26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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