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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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521执1510号 申请执行人:韩孟根敖其尔,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住***。 被执行人:包查干巴拉,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住***。 本院执行的韩孟根敖其尔申请执行包查干巴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包查干巴拉已履行人民币6272元(含执行费人民币:50元),该案执行标的已结清。申请执行人可支取,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内0521执1510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