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房宝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1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 二、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赔偿金15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原审判决确定的方式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279元,由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8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