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房宝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1民初1693号民事判决。

二、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赔偿金15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原审判决确定的方式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279元,由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28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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