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新美香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万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焦作市裕康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南京万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市裕康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3日签订的两份《南京万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二、驳回原告南京万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635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南京万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