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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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新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星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128.6万元以及违约金18万元、律师费4.3万元,合计150.9万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将南京星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10%股份变更登记至***名下; 三、驳回***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8381元,由***、***、***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