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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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2020)皖1324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中“被告陈彦已偿还的120000元利息”补正为“被告陈彦已偿还的130000元利息”。 二、(2020)皖1324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第一项内容补正为“被告陈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斌借款本金6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18%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从中扣除被告陈彦已偿还130000元利息)”。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