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8月14日的租金36666元; 二、驳回原告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被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担358元,由原告郑州市东易炉料有限公司负担40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且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在缴费之日起三日内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