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江义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贵州江义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460元,共计1860元,由原告贵州江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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