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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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兼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开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遵义市辰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合茂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辛臣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平云电器厂 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开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承揽款892,538元; 二、被告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开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892,538元为本金、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35元,由被告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3-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