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旺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82184.56元,并以3682184.56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支付自2014年10月24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共计1670天的利息4099498.81元。

案件受理费3313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136元由被告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应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二份,预交上诉费66272元,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2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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