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灯湖领秀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472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存款30000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灯湖领秀支行,账号:65×××16)。

案件申请费567.2元,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4
发布日期 2020-1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