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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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市天惠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18)吉0203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 二、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东三家子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吉林市天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24,300元; 三、驳回吉林市天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587元,由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东三家子村村民委员会负担967元,由吉林市天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6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