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盛唐车辆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盛唐车辆燃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并于2018年7月起按照年利率10%支付原告***利息至借款本金全额归还。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620元,由被告盛唐公司与***承担。因原告已垫付受理费,故被告盛唐公司与***在履行上述判决金钱义务的同时将受理费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