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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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南云峰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5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予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金钱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承担800元,被告***承担8000元。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直接给付原告8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