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914,792元;

三、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以1,914,792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2,032元,减半收取计11,01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12
发布日期 2020-0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