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304民初352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铁辉,湘潭市岳塘区正邦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