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宁夏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京能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宁0104民初952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职工,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花(原告妻子),****年**月**日出生,汉族,国家能源集团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职员,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金玲,宁夏宁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夏京能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段培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74年7月10日,该公司职员,住***。 被告:宁夏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鲍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涛,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院院,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宁夏京能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保清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赵慧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