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恢1091号

李静: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静与被执行人杨林、李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宁0104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李静与被执行人杨林、李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宁0104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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