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7346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魏巍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刑初222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移送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魏巍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刑初22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